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5月9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签署《深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框架合作协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曦、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王金健代表双方签订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执法培训等机制,强化涉海生态环境执法形势分析,互通共享法规政策、执法业务信息,聚焦辖区内海洋(海岸)工程、提水式海水养殖、违法排污等领域,深入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提升泉州市海洋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陈曦表示,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协同打击海洋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陆海统筹共同守护泉州碧海蓝天。王金健表示,此次合作是双方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有助于提升海洋环境执法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合力。
下一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严格落实合作协议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密切合作,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共同打击各类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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